黄鑫也算是“有车一族”,可惜他只能眼巴巴看着老婆小雨开车,自己却不能碰,为啥?还不是因为没考出驾照呗。
黄鑫也不是完全不会开车,他的驾照考试只剩最后一项——路考了。
这天老婆因为出差,车子没有开走,黄鑫来到车库,看见自己心爱的“宝贝疙瘩”,不免手痒,钻进驾驶室把车启动了。他心想,只要不把车开远,应该不会出事的。
黄鑫在小区开了一圈,还不过瘾,又开出小区,车行驶到一个丁字路口时,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骑着车的人。黄鑫一紧张,就去踩刹车,哪知道,这下出大事了。黄鑫把油门错当刹车了,小车就这么硬生生地撞了上去。
骑车人被撞得在空中连翻了好几个跟头,然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,鲜血立刻从嘴角流了出来。看到这一幕,黄鑫整个人被吓傻了,茫然呆在车里一动不动,最后还是路人报了警。
交警与120急救车很快赶来,现场勘验完毕,交警认定:黄鑫是无证驾驶得负全责!见黄鑫一脸惊恐的表情,交警善意提醒道:“出这么重大事故,你怎么没叫保险公司的人来?”
交警的话提醒了黄鑫,他记得这车购买过《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》,于是立刻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。
本指望买的交强险能派上用场,孰料保险公司理赔员来后,得知黄鑫是无证驾驶,毫不客气地开口道:“对不起,公司有规定,因为无证驾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,一律不予理赔。”
交警在一旁听了感觉不对劲,插话道:“驾驶员无证驾驶撞人,自有法律来制裁。可他既然办了保险,你们保险公司就应该理赔!”可理赔员态度非常坚决:“对不起,这是公司的规定,我是爱莫能助。”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因为黄鑫负全责,所以他的车被作为证据拖进了交警队,他面临的不仅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还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。
后来,老婆小雨回来了,她见保险公司不愿理赔,就找律师咨询。
王律师了解情况后,确定地说:“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规定,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的,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。”
小雨是看到了希望,但她又有些担心地说:“可保险公司说我老公是无证驾驶,所以他们不愿赔付。”
王律师听了摇摇头,说:“驾驶员无证开车撞人和车辆保险是两码事,以无证驾驶为由不愿理赔,这样做完全是混淆概念,只要车辆在购买保险后撞了人,他们就得理赔!”
后来在王律师的调解下,保险公司同意改变观点,及时赔付了保险金。
律师点评:《这是两回事》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,即因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,保险人是否可免赔?
根据交强险条例相关规定,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免责范围,仅指“受害人的财产损失”,故对于人身伤或亡这部分,以及财产损失,保险公司均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。该规定所确定的,就是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承担的无过错赔偿责任原则。
故事中黄鑫无证驾车,肯定有错,但保险公司不应以此理由拒付保险金,而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,从而体现出交强险的社会公益性。
作为保险公司,他们还有一种选择:对于无证驾驶这一情形,保险公司先赔付受害人,然后在法定范围内向肇事者进行追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