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大妈是个热心人,平日小区里谁家有困难,她都会站出来帮忙。
这天,小区里跑来一只流浪狗。大家见了都躲得远远的,可刘大妈一点儿也不嫌弃,立即动手做了一碗香喷喷的肉汤拌饭,让流浪狗美美地吃了一顿。
流浪狗吃完肉汤拌饭,盯着刘大妈直摇尾巴。刘大妈心中一动,觉得这只流浪狗懂感情,就给它洗了个澡。洗完澡,流浪狗抖了抖身上的水,这才欢叫着跑开了。
这一切被邻居欣欣妈看在眼里,待流浪狗跑远后,她凑上前说:“刘大妈,你可真是菩萨心肠哦!回头你要多教教欣欣,教她将来做个像你一样的好人!”这夸赞,让刘大妈美了好几天,她盼望那只流浪狗再次出现,她想为它多做些什么,以赢得更多赞扬。
几天后,那只流浪狗果然再次出现,而且径直来到刘大妈家门前,可怜巴巴地盯着刘大妈。于是,刘大妈盛了半碗饭,来到欣欣家,大声说:“欣欣妈,那只流浪狗又来了,我家的剩饭不够,能借你家点剩饭吗?”其实,刘大妈家剩了很多饭,可是为了让欣欣妈知道她喂狗,便佯装剩饭不足。欣欣妈很快帮刘大妈盛满饭,同时没忘了夸赞一番。
接下来的日子,那只流浪狗几乎成了刘大妈家的一份子,虽然没住在她家,却天天上门大快朵颐,渐渐长得膘肥体壮。
可是没多久,一个大麻烦来了。这天,刘大妈正在给流浪狗喂食,欣欣放学回来了。欣欣见狗尾毛很好看,忍不住跑上前摸了摸。刘大妈正要制止,流浪狗却突然发飙,转身朝着欣欣就是一口,把欣欣的胳膊咬出个大口子,顿时血流如注。
欣欣大哭起来,欣欣妈闻声跑过来,立刻把欣欣送到医院。经医生诊断,欣欣的伤势较重,需要住院治疗,还要注射狂犬疫苗。刘大妈一直跟着欣欣妈忙前忙后,直到安顿好一切,她才返回家。
欣欣康复出院后,刘大妈煲好一罐汤,送去欣欣家。刘大妈刚一进门,欣欣妈就沉着脸对她说:“你来得正好,省得我们过去找你!”
刘大妈很疑惑:“找我干啥?”
欣欣妈取出一叠单子,说:“这是欣欣住院的费用清单,一共是6548。35元,你得赔。看在大家是邻居的份上,我们大人的护理费就算了。”
刘大妈虽然一直很自责,但她自责的是,当时没能及时制止欣欣,至于赔偿,自己又不是狗的主人,平日只是出于好心喂了它几顿饭,怎么着也不该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呀!
两家人为此事争执不下,欣欣妈便将刘大妈告到法院。法院审理后,判决如下:刘大妈承担一半赔偿责任,审理费由原告、被告各承担一半。
律师点评:
《好心惹上大麻烦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是:“过错”民事责任的承担。
根据民法规定:“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,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”本故事中,尽管流浪狗无主,但由于刘大妈的好心喂养,他们之间就自然形成了饲养关系。这样,流浪狗咬人就和刘大妈有了因果关系;另外,作为未成年人的欣欣由于监护人疏于监护,才会有冒险抚摸流浪狗行为的发生,从而导致被狗咬伤,欣欣父母也有过失之处。所以,刘大妈和欣欣父母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