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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饮水自誓》
这是东晋时候的事。皇帝下了诏书,要吴隐之去广州担任刺史。
当时,广州地区开发得比较快,人烟密集,物产丰饶,比如当地的珍珠、转运的象牙、山珍海味、名贵药材,多得很!据说,一只箱子装得下的宝物,可供一家人几世吃用不尽。因之,广州刺史是最引人注目的肥缺。头些年几任刺史,其中也有原来素称“廉士”的,无例外地满载而归。
吴隐之上任途中,一天,到了广州城北的石门过夜。傍晚,他带上妻子和随从,去游览当地的“贪泉”。
据说,这贪泉的水是喝不得的,只要一沾唇,就会在心中萌发无餍的贪欲。有的说,前某任某刺史,多年廉洁自爱,都因误喝了贪泉水,弄得犯了贪污罪,正在受纠弹。
对这些议论,吴隐之不置评论,径直俯身从泉边舀了一杯水,当众一饮而尽,并赋诗一首,念给大家听:“古人云此水,一歃怀千金;试使夷齐饮,终当不易心。”
诗的意思是:“从来说这泉上的水,一沾唇就贪心无餍:如果让品行高洁的伯夷和叔齐喝下去,定不会改变初衷的。”
大家晓得,这是新太守当众作出的誓辞。果然,吴隐之说到办到。到任后,他对自己督责更严,生活很简朴,只用青菜和干鱼下饭。维持简单生活之外,一切收入都缴给公库,对政务则是昼夜操劳,严明法纪。
吴隐之为官几年,卸任北归时,行装几乎没有什么添置。路上,还闹了一出小喜剧。他的妻子刘夫人,私下節衣缩食,买了一斤沉香,打算到北边后换点钱贴补生活,快到家时,被吴隐之发现了。他问明情况,有些生气,随手操起了沉香,噗通一声,扔进了深深的湖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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